为促进我院网络安全的进一步发展,更好地为教学、科研、管理服务,避免校园网络资源过多的暴露在公共互联网中,减少网络攻击面,根据网络安全相关制度,通过一定的审批程序,为校内各部门、教职工以及其他合作单位提供VPN服务。
一. 网络信息中心的权责
1. 未经申请方许可,不擅自更改VPN配置,如需要更改,需提前通知各使用方。
2. 网络信息中心负责VPN设备维护、账号分配注销、资源分配分配注销,保证VPN的安全、网络畅通。
3. 如遇紧急情况,例如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等,网络信息中心可以在不通知使用方的情况下,自行关闭VPN功能。
4. 网络信息中心有权在VPN设备上安装网络信息安全产品以及部署相关安全监控系统。
5. 如果申请方违反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网络信息中心有权关闭VPN功能,直至申请方改善为止。
6、网络信息中心有权根据网络安全情况决定校园网资源是否允许通过公共互联网访问,对于不允许公共互联网访问的资源均需通过VPN方式访问。
二. 申请方的权责
1. 申请方须遵守乌兰察布职业学院校规校纪,以及网络信息中心的管理规定。
2. 不得使用向日葵,TeamViewer等远程工具连接校内资源,所有校外需要访问校内资源的都需通过VPN连接。
3. 申请者申请的VPN账号不得转借他人使用,若因转借引起的网络安全问题由申请者负责。
4.第三方厂商若需要使用VPN功能,由其联络负责部门为其申请VPN账号,安全由其联络负责部门承担。
5. 申请方如不再使用VPN功能,需及时告知网络信息中心注销账号。
三、申请程序
1.申请VPN服务的各部门教职工及其他公司员工,认真阅读本办法,确认同意后按照要求填写《教职工用户VPN申请表》(见附件一),《公司远程维护VPN账号申请表》(见附件二)。
2.提交申请表到网络信息中心办公室(教学楼b楼2楼网站中心监控室)。
3.VPN使用方法见附件三。
四、争议解决与不可抗力
1.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引起供电和通信不稳定等造成的网络故障以及软硬件故障,VPN无法使用问题,网络信息中心不承担责任。
2. 由于ISP(Internet Services Provider)的原因造成的网络故障,将由网络信息中心负责与运营商联系,及时排除故障。
3. 网络信息中心保留对本规定的最终解释权。